纪检监察室
负责人:徐静
电话:(0570)4022583
物理位置:门诊四楼426办公室
基本介绍
基本介绍:
1.在院党委及院长领导下,主要履行本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教育职能、监督职能、保护职能和惩处职能。
2.维护党章、党纪和其他党内法规,检查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上级部门以及医院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。
3.负责医院范围内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,负责医院考勤考核工作,总结和报告工作情况。
4.协助医院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、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;按照要求对医院各级党组织、党员干部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参与医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、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各项检查、评估和考核。
5.负责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和拒腐防变教育,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纪律意识、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。
6.负责对医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纪政纪情况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情况进行检查监督。
7.负责对医院干部选拔任用、人员招聘引进、职称评审、评先评优等工作进行监督;会同有关部门对医院“三重一大”决策、院务公开、党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;对招标采购、项目评审等具体业务进行过程监督。
8.负责受理医院职工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以及违反院纪院规行为的举报、申诉、控告并调查核实,提出处理意见,并将处理结果向医院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;受理不服医院党委作出的行政处分的申诉;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。
9.负责拟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,参与政策要求的各种专项审计自查、委托外审等业务。
10.负责对所有涉及的审计事项,编写内部审计报告,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。
11.负责做好有关审计资料的原始调查的收集、整理、建档工作。
12.做好审计相关会议的会议纪要记录和整理。